范仲瑜律師行﹝前為“范仲瑜范佐明律師行”,其後改名“范仲瑜律師行”﹞自成立以來
1982
我們一直堅持以合理的收費向客戶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隨著香港的經濟轉形發展,本行將進一步在香港、內地及世界擴展業務。 本律師行曾參與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售之居者有其屋、私人地產發展商與香港房屋委員會合作之居者有其屋及租者置其屋等項目,當中處理不少於八萬個單位之買賣。 本律師行之客戶中,包括上市地產發展商,本律師行代其處理一切收購,拆樓重建及分拆單位出售。
我們一直堅持以合理的收費向客戶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隨著香港的經濟轉形發展,本行將進一步在香港、內地及世界擴展業務。 本律師行曾參與香港房屋委員會發售之居者有其屋、私人地產發展商與香港房屋委員會合作之居者有其屋及租者置其屋等項目,當中處理不少於八萬個單位之買賣。 本律師行之客戶中,包括上市地產發展商,本律師行代其處理一切收購,拆樓重建及分拆單位出售。
本律師行亦協助上市公司參與政府各項投標工程,其中包括醫院之興建、環保設施之項目。 本行提供以下多元化的服務:房地產法、中國商貿、公司及商業法、民刑事訴訟、個人傷亡賠償、公司清盤、個人破產﹝含個人債務重組﹞、離婚訴訟、商標申請註冊、調解、仲裁、遺產承辦及婚姻監禮服務。 隨著內地的開放及經濟發展,中港貿易日漸增多,本律師行多次替客戶草擬有關中港商業合同,亦處理因中港商業糾紛而引致仲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