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瑜律師行﹝前為“范仲瑜范佐明律師行”,其後改名“范仲瑜律師行”﹞自1982年成立以來,我們一直堅持以合理的收費向客戶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隨著香港的經濟轉形發展,本行將進一步在香港、內地及世界擴展業務。
根據婚姻條例第181章,婚姻監禮人可於香港為準結婚人士提供證婚服務。
本行從事樓宇買賣已多年經驗,擁有負責任、細心、可靠的團隊。我們為客戶提供專業的服務,替閣下仔細查閱契約業權, 保障客戶的利益。
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是一項法庭命令,授權一名或以上的人士根據遺囑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遺產或依法管理死者的遺產。獲授權人士稱為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
我們處理各種由家庭糾紛引起的法律問題。
我們為香港和中國內地的廣大客戶提供公司秘書服務的專業法律服務,協助他們發展業務。
民事訴訟是兩個對立方之間為執行或捍衛合法權利而提起的和解程序。訴訟通常由雙方協議解決,但也可由陪審團或法官在法庭上審理和裁決。
專業法律團隊保障當事人法律上的權利及盡快為當時事人保釋。法律團隊可提供以下的法律服務,包括:
破產法例是提供一個法律架構,以便一些無力償債的欠債人向法院自行提交破產呈請。
我們還提供其他各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