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瑜律师行﹝前为“范仲瑜范佐明律师行”,其后改名“范仲瑜律师行”﹞自1982年成立以来,我们一直坚持以合理的收费向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随着香港的经济转形发展,本行将进一步在香港、内地及世界扩展业务。
根据婚姻条例第181章,婚姻监礼人可于香港为准结婚人士提供证婚服务。
本行从事楼宇买卖已多年经验,拥有负责任、细心、可靠的团队。我们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服务,替阁下仔细查阅契约业权, 保障客户的利益。
遗嘱认证或遗产管理书是一项法庭命令,授权一名或以上的人士根据遗嘱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遗产或依法管理死者的遗产。获授权人士称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
我们处理各种由家庭纠纷引起的法律问题
我们为香港和中国内地的广大客户提供公司秘书服务的专业法律服务,协助他们发展业务。
民事诉讼是两个对立方之间为执行或捍卫合法权利而提起的和解程序。诉讼通常由双方协议解决,但也可由陪审团或法官在法庭上审理和裁决。
专业法律团队保障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及尽快为当时事人保释。法律团队可提供以下的法律服务,包括:
破产法例是提供一个法律架构,以便一些无力偿债的欠债人向法院自行提交破产呈请。
我们还提供其他各项服务